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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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ān ㄅㄢ

正文・戌集下頁部共13画
康熙字典

正文戌集下

頁部

13画

U+9812

頒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戌集下 部首頁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3356頁,第7

同文書局本: 第1401頁,第8

標點整理本: 第1394頁,第8

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𡘋符分切,音汾。廣韻》:魚大首。亦衆貌。詩・小雅》:魚在在藻,有頒其首。

又,《唐韻》:布還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逋還切,𡘋音班。廣韻》:布也、賜也。禮・明堂位》:頒度量而天下大服。【註】頒,讀爲班。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:匪頒。【註】匪,分也;頒,讀爲班布之班 —— 謂班賜也。

又,《說文》:𩯭也。正韻》:頟兩旁曰頒。孟子》:頒白者。【註】頒,班也。頭半白,班班者也。

又,分也。書・洛誥》:乃惟孺子,頒朕不暇。【傳】我爲政,常若不暇。汝惟小子,當分取我之不暇而行之。【釋文】頒音班。又,甫云反。

又,《說文》通作朌。禮・王制》:名山大澤不以朌。【釋文】朌讀爲頒 —— 賦也。

又,鳥名。揚子《方言》:戴勝自關而東,或謂之戴頒。

又,揚子《方言》:鋪頒,索也。東齊曰鋪頒,猶秦晉言抖藪也。

又,古通先韻,𤰞連切,音邊。蘇軾〈澄泥硯〉詩:長安新硯石同「」,不待書來遂許頒。

注解

〔頒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戌集下,康熙部首是頁部

〔頒〕字拼音是bā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分、頁

〔頒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bān] ⑴ 见“颁”。

頒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頒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