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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ㄐㄧˋ zhài ㄓㄞˋ

正文・午集下示部共11画
康熙字典

正文午集下

示部

11画

U+796D

祭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午集下 部首示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2018頁,第5

同文書局本: 第843頁,第7

標點整理本: 第803頁,第20

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𡘋子例切,音霽。
說文》:祭祀也。从示,右手持肉

又,《尚書大傳》:祭之言察也。察者,至也,言人事至於神也。

又,《孝經・士章》〔疏〕:祭者,際也──人神相接,故曰際也。詳見《禮記》〈祭法〉、〈祭統〉、〈祭義〉諸篇。

又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:側界切;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側賣切,𡘋音債──周大夫邑名。

又,姓。周公子祭伯,其後爲氏。

注解

〔祭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午集下,康熙部首是示部

〔祭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jì、zhài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󰒛、示,五行属

〔祭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左边是牲肉;左边是“又”( 手 );中间象祭桌。表示以手持肉祭祀神灵。古人杀牲,一是为自己吃,再就是常把牲肉放在祭台上,“祭”字就是有酒肉的祭祀,即牲祭。本义是祭祀。

〔祭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jì] ⑴ 对死者表示追悼、敬意的仪式⑵ 供奉鬼神或祖先⑶ 使用(法宝) [zhài] ⑴ 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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