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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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ǒu ㄧㄡˇ chǎo ㄔㄠˇ

正文・辰集中木部共15画
康熙字典

正文辰集中

木部

15画

U+69F1

槱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辰集中 部首木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1305頁,第7

同文書局本: 第547頁,第17

標點整理本: 第493頁,第18

唐韻》:與久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以九切;《正韻》:云九切,𡘋音酉。
說文》:積火燎之也。
詩・大雅》:薪之槱之。〔傳〕槱,積也。〔箋〕豫斫以爲薪,至祭皇天上帝及三辰,則聚積以燎之。
周禮・春官》: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。或作禉、梄,通作楢。

又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余救切;《正韻》:爰救切,𡘋音柚。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類篇𡘋夷周切,音猶──義𡘋同。

卷目考證・辰集中 部首木部

愛日堂藏本: 第317頁,第2

同文書局本: 第1652頁,第30

《說文》積火燎之也。

謹照集韻原文積火改積木。

通作楢。

謹照集韻原文楢改蕕。

注解

〔槱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

〔槱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yǒu、chǎo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酉、灬

〔槱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yǒu] ⑴ 堆积:“芃芃棫朴,薪之~之。”⑵ 木柴:“桂樟柟栌,剪为~薪”。⑶ 烧,熏。 [chǎo] ⑴ 同“炒”。

山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山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