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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ㄍㄜˊ

正文・辰集中木部共10画
康熙字典

正文辰集中

木部

10画

U+683C

格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辰集中 部首木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1253頁,第2

同文書局本: 第524頁,第11

標點整理本: 第470頁,第6

唐韻》:古柏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各額切,𡘋音隔。說文》:木長貌。【徐曰】樹高長枝爲格。

又,至也。書・堯典》:格于上下。

又,來也。書・舜典》:帝曰:格汝舜。

又,感通。書・說命》:格于皇天。

又,變革也。書・益稷謨》:格則承之、庸之。

又,格,窮究也。窮之而得亦曰格。大學》:致知在格物。又,物格而後知至。

又,法式。禮・緇衣》:言有物而行有格也。

又,正也。書・冋命》:繩愆糾繆,格其非心。

又,登也。書・呂𠛬》:皆聽朕言,庶有格命。【疏】格命,謂登壽考者。

又,牴牾曰格。〈周語〉:穀洛鬭。韋昭云:二水格。

又,頑梗不服也。荀子・議兵篇》:服者不禽,格者不赦。

又,殺也。詩・魯頌》:在泮獻馘。【鄭箋】馘,謂所格者之左耳。

又,舉持物也。爾雅・釋訓》:格格,舉也。

又,𢇮,格也。凡書架,肉架皆曰格。周禮・牛人》〔註〕:挂肉格。

又,敵也。史記・張儀傳》:驅羣羊攻猛虎,不格明矣。

又,《爾雅・釋天》:太歲在寅曰攝提格。

又,《爾雅・釋詁》:格,陞也。方言》:齊魯曰𨽥,梁益曰格。

又,標準也。後漢・博奕傳》:朝廷重其方格。

又,格例。唐書・裴光庭傳》:吏部求人不以資考爲限,所獎拔惟其才,光庭懲之,乃爲循資格。

又,《廣韻》:度也、量也。

又,姓。統譜》:漢格班。

又,《唐韻》:古落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葛鶴切,𡘋音各 —— 樹枝也。

又,廢格,阻格也。前漢・梁孝王傳》:袁盎有所關說,大后議格。

又,格,五角戲也。前漢・吾丘壽王傳》:以善格五,召待詔。

又,杙也。亦以杙格獸也。莊子・胠篋篇》:削格羅落𦊨罘之知多,則獸亂于澤。左思〈吳都賦〉:峭格周施。

又,扞格,不相入也。禮・學記》:發然後禁,則扞格而不勝。【註】格,胡客反。

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歷各切,音洛 —— 籬落也。前漢・鼂錯傳》謂之虎落、揚雄〈羽獵賦〉謂之虎路,通作格。

又,《類篇》:曷各切,音鶴 —— 格澤,妖星也。見《史記・天官書》。

卷目考證・辰集中 部首木部

愛日堂藏本: 第296頁,第1

同文書局本: 第1651頁,第15

《書・冋命》繩愆糾繆。

謹照原文冋改冏。繆改謬。

注解

〔格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

〔格〕字拼音是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各,五行属

〔格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木,各声。本义是树木的长枝条。

〔格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gé] ⑴ 划分成的空栏和框子⑵ 法式,标准⑶ 表现出来的品质⑷ 阻碍,隔阂⑸ 击,打⑹ 推究⑺ 树的长枝。⑻ 至,来⑼ 感通⑽ 变革,纠正⑾ 某些语言中的语法范畴。

格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格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