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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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hǐ ㄓˇ

正文・卯集中手部共10画
康熙字典

正文卯集中

手部

10画

U+6307

𢫾

指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卯集中 部首手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1027頁,第6

同文書局本: 第429頁,第20

標點整理本: 第376頁,第10

古文: 𢫾

唐韻》:職雉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軫視切,𡘋音旨。
說文》:手指也。
易・說卦》:艮爲指。〔疏〕取其執止物也。
左傳・宣四年》:子公之食指動。〔疏〕一巨指,二食指,三將指,四無名指,五小指。又,〈定十四年〉:闔廬傷將指。〔註〕足,大指也。言其將領諸指。足之用力,大指居多。手之取物,中指爲長。故足以大指爲將,手以中指爲將。

又,《廣韻》:斥也。
易・繫辭》: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〔疏〕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。

又,示也。
禮・玉藻》: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。
前漢・蕭何傳》:發蹤指示獸處者,人也。〔註〕指示者,以手指示之。

又,《增韻》:指麾也。
禮・曲禮》:六十曰耆,指使。〔註〕指事使人也。
前漢・賈誼傳》:頤指如意。〔註〕但動頤指麾,則所欲皆如意。

又,直指,官名。
前漢・武帝紀》: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,衣繡衣,杖斧,分部,逐捕羣盜。

又,與旨恉通。意向也。
書・盤庚》:王播吿之修,不匿厥指。
前漢・孔光傳》:不希指苟合。〔註〕希望天子之旨意也。

又,歸趣也。
孟子》:言近而指遠者,善言也。
前漢・河閒獻王傳》:文約指明。〔註〕指,謂義之所趨,若人以手指物也。

又,美也。
荀子・大略篇》:不時宜,不敬交,不驩欣,雖指非禮也。

集韻》:或从月,作脂。

卷目考證・卯集中 部首手部

愛日堂藏本: 第243頁,第4

同文書局本: 第1648頁,第33

《定十四年》闔廬傷將指。

謹照原文闔廬上增以戈擊三字。

注解

〔指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中,康熙部首是手部

〔指〕字拼音是zhǐ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扌、旨,五行属

〔指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zhǐ] ⑴ 手伸出的支体(脚趾亦作“脚指”)⑵ 量词,一个手指的宽度⑶ (手指或物体尖端)对着,向着⑷ 点明,告知⑸ 直立,竖起⑹ 意向针对⑺ 古同“旨”,意义,目的。

山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山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