唱

复制

chàng ㄔㄤˋ

正文・丑集上口部共11画
康熙字典

正文丑集上

口部

11画

U+5531

𪛋

唱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丑集上 部首口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448頁,第4

同文書局本: 第193頁,第21

標點整理本: 第121頁,第9

古文: 𪛋

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𡘋尺亮切,音厰。
說文》:導也。
玉篇》:《禮記》曰:一唱而三歎。
〇〔按〕〈樂記〉今本作倡。

又,《廣韻》:發歌也。

廣韻》亦作誯,《集韻》亦作昌。

注解

〔唱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上,康熙部首是口部

〔唱〕字拼音是chàng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口、昌,五行属

〔唱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口,昌声。“唱”字经传以“倡”为之。本义是领唱。

〔唱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chàng] ⑴ 依照乐(yuè ㄩㄝˋ)律发声⑵ 高呼,大声叫⑶ 歌曲⑷ 古同“倡”,倡导。⑸ 姓。

山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山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